校内各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将评选表彰一批四川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现将学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和条件
1.优秀教师
(1)具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师、学生、家长的赞许;
(2)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学生,关注学生发展,注重教书育人,注重品德教育,积极参与学生管理;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教学获奖、项目立项者优先推荐。
2.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管理工作职责,得到单位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职工、学生、家长的赞许。
(2)组织、协调能力强,团队合作精神好,顾全大局,协作互助,所分管工作在业内评估中成绩明显。
(3)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尽职尽责,能开拓创新,在教育管理和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3.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2)党建工作成绩突出,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注重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3)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校风、教风、学风正;积极筹措经费,大力改善办学条件。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可推荐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各1个,学校评审后向教育厅推荐。
三、推荐时间
请于2023年7月15日17:00前,将推荐表电子版(见附件)反馈给党委教师工作部赵元,QQ:464803229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