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预通知》,我校可推荐四川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各1个,实行差额评选。截止2023年7月15日,经二级单位推荐和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审核,拟向四川省教育厅推荐:
四川省优秀教师:廖久明(文学与新闻学院)
优秀教育工作者:农向(科研部)
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至7月21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0833-2276306
纪委办公室:0833-2276324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