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主页入口 | 数字校园网入口 | OA系统入口
+快捷通道
人才招聘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全国高校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2023年诚聘教师

乐山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12/06 11:51:17 来源:人事处 点击:编辑:admin

为认真贯彻《乐山师范学院“三育人”工作意见》(乐师院委〔2011〕3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班级建设,促进班主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任职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关心、热爱学生,身心健康。

3、能严以律己,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民主,办事公平、公正。

4、熟悉学校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履行班主任的各项职责,创造性地开展班级管理工作。

二、班主任工作基本职责

班主任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成长成才的引领者。每学期需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同时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一期一份班级学习评价报告;

2、一月一次主题学习班会指导;

3、一年一份每位学生学习规划指导;

4、一月一次深入课堂听课并与任课老师交换意见;

5、一月一次与党总支副书记沟通交流;

6、一年一份自我工作评价报告。

三、班主任的选聘、管理与考核及工作津贴

各教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的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教学院班主任的选聘、管理和考核工作,学生处负责指导。

(一)选聘

1、班主任主要从各教学院的专任教师、党政领导、辅导员中选拔,也可从校部机关管理岗位中选聘。

2、每个教学班配备一名班主任,每个教职工最多担任2个教学班的班主任。

3班主任选聘由各学院负责,选聘结果报学生处、人事处备案,并由学生处负责在校园网公布。

4、班主任原则上一届一聘,聘期2-4年,特殊情况可申请调整,每学期公布一次。

(二)管理

1、班主任工作由各教学院管理,各教学院要加强班主任的理论学习与业务指导,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特点,制定班主任工作具体的考核办法。

2、党总支副书记定期主持召开班主任工作例会和经验交流会,部署、检查和交流班主任工作。

(三)考核

1、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具体由教学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学期进行一次。

2、考核等级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3、考核原则上由学生评议(50%)、自我评议(20%)、教学院评议(30%)三个部分组成,具体细则由各教学院制定实施。

4、每学期期末教学院将本院班主任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5、学校每年开展一次“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

(四)工作津贴

1班主任享受班主任工作津贴,每学期学校根据各教学院班主任实际任职数以及考核结果,按200元/班.月(全年按10个月计算,每班2000元)切块到教学院。

2每学期末各教学院根据班主任考核结果发放津贴,并将津贴发放情况报人事处备案。

 

本办法自2012年4月9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起实施,原《乐山师范学院班主任(班导师)工作实施办法》(乐师院[2008]61号)从发文之日起废止,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乐山师范学院

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