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办法》(乐师院〔2025〕49号)及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相关要求,为严格把好拟申报教学系列职称人员的教学质量关,现就2026年、2027年拟评职称人员接受教学质量督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与原则
教学质量督查旨在了解拟申报职称人员的师德表现和教学实际情况,遵循客观、公正、严格的原则。请相关教师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听课督查工作。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日常听课与集中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仅因进修、挂职等无授课安排的人员可申请参加集中讲课督查。
三、督查对象与范围
督查对象:2026年、2027年拟申报教学系列职称(含转系列)人员。
督查时间: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
督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课堂组织能力、教学基本技能、人工智能在教学中的应用等。其中,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情况将作为本次督查的重点内容,并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位教师高度重视。
四、相关要求
1.未申请教学质量督查的人员,不得参评教学系列职称。
2.教学质量督查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结果有效期为自报名参加督查之日起两年内。
3.请拟申报人员于2026年3月27日前向学科归属学院报名(辅导员型教学系列人员向学工部报名),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拟评职称(教学系列)人员接受教学质量督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4.请各相关学院及学工部于2026年3月27日前将盖章后的《汇总表》通过OA文档流转至人事部邹心怡老师处,逾期未报视为不申报。
联系人:邹心怡
电话:0833-2272586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3月12日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拟评职称(教学系列)人员接受教学质量督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