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教职工兼职(兼课)规范管理,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2026学年第2学期教职工校外兼职(兼课)申报备案工作。
1.兼职(兼课)的申报:教职工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兼课)管理办法》(乐师院人〔2025〕61号)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审批表》(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课审批表》(附件2),提交所在二级单位。本次兼职、兼课申报统计时间段为2026年3月至2026年8月。
2.二级单位审批:教职工所在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或部(处、馆)务会提出审批同意后,报人事部备案。
3.学校备案: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3月9日前,将《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统计表》(附件3)和《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课统计表》(附件4)纸质材料交人事部备案,电子文档通过OA发至人事部谢川红帆处。
人事部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