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及《乐山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办法(试行)》(乐师院〔2022〕70号)等系列文件的相关规定,现经本人申请、所在教学院业绩审查及推荐(含师德考核)、学校职能部门会商、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学校拟同意通过“绿色通道”认定刘嵬具有教授职称任职资格,认定刘律佚具有副教授职称任职资格。
现将刘嵬、刘律佚的相关业绩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12月3日—9日。
刘嵬,女,1974年6月出生,吉林大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生命科学学院专任教师。
刘律佚,女,1983年6月出生,米兰理工大学建筑、城市与室内设计专业博士研究生,美术与设计学院专任教师。
若对上述人员的业绩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纪委办公室和人事部反映。
人事部:0833-2276306
纪委办:0833-2276324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岗位确认申报表(刘嵬)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岗位确认申报表(刘律佚)
校职改办(人事部)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