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4年11月起开展七级以下职员晋级竞聘、临近退休人员晋级、转岗竞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七级以下职员晋级竞聘工作
(一)人员范围
七级以下(不含七级)非领导岗位职员,拟竞聘高一等级职员岗位。
(二)考核组织与程序
1、2024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乐山师范学院关于职员晋级竞聘、转岗竞聘五级及以下非领导管理岗位办法》(乐师院〔2022〕186号)文件规定的晋级条件的人员填写《职员岗位晋级申请表》(附件1)。
2、各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统一将申请表、任现职级或现职务聘任文件复印件(盖档案馆鲜章)、年度考核优秀复印件(盖档案馆鲜章)、行业竞赛获奖者、岗位技能比赛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独立发表与自身管理工作相一致的论文或参研与自身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的教改、科研项目等原件交人事处。人事处将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学校管理与工勤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按乐师院〔2022〕186号文件相关程序组织竞聘。
二、临近退休人员晋级、转岗竞聘工作
(一)人员范围
2025年7月31日前即将退休,拟竞聘高一等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转岗竞聘职员岗位且符合相应岗位晋级条件的教职工。
(二)考核组织与程序
1、管理职员晋级竞聘、转岗竞聘
符合《乐山师范学院关于职员晋级竞聘、转岗竞聘五级及以下非领导管理岗位办法》(乐师院〔2022〕186号)、《乐山师范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实施细则》(乐师院〔2022〕115号)等文件规定,拟晋级竞聘、转岗竞聘管理职员的人员,请填写《职员岗位晋级申请表》(附件1)或《转岗聘任申请表》(附件2),于12月6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电子稿、聘任岗位等级或现职务聘任文件的复印件、年度考核优秀复印件及相关申报资料(一套)报人事部。
2、专业技术晋级竞聘
(1)专业技术三级人员
符合《乐山师范学院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乐师院〔2023〕130号)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填写《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申报表》(附件3),于12月6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电子稿、聘任岗位等级或现职务聘任文件的复印件、科研成果原件等申报材料(一套)交人事部。
(2)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人员
符合《乐山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乐师院〔2023〕127号)和《乐山师范学院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乐师院〔2023〕130号)文件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实施细则)规定的具体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填写《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申报表》(附件3),交所在二级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经所在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资格审查、评审、学术评议通过后,请各二级单位于12月6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电子稿、聘任岗位等级或现职务聘任文件的复印件、科研成果原件等申报材料(一套)统一交人事部。
三、注意事项
1、各二级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资料核实、考核、初审、评议等职责,并于12月10日前将申报人员的纸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电子稿、相关申报资料(一套)报人事部。
2、申报人员自行下载相应表格模板填写(见附件)。
3、请各二级单位务必通知到临近退休人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临近退休人员的晋级或转岗竞聘的资格审核、评议和推荐工作。
附件:
1.职员岗位晋级申请表(拟晋级竞聘管理岗位人员适用)
2.转岗聘任申请表 (专技、管理转岗适用)
3.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申报表(拟晋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适用)
联系人:万柳岑,0833-2276306
人事部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