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聘人员2023年11月试用期满转正定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3年11月开展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考核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考核
(一)人员范围
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截止2023年11月30日试用期已满拟转正定级的人员。
(二)考核组织与程序
1.被考核人员选填《乐山师范学院职务聘任申报表》(职员和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适用)(附件1)报所在单位。
2.各单位对截止2023年11月30日试用期已满的新聘教职工进行试用期考核,并签署考核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和是否同意拟聘职务的意见。
3.学校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公示。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申报人员的资料核实、考核、初审、评议等职责,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于11月27日前将纸质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二份)和电子稿报人事部。
2.申报人员自行下载相应表格模板填写(见附件2)。
附件:
1.职务聘任申报表(职员、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转正定级适用)
2.试用期满拟转正定级考核人员名单
联系人:朱国仁,0833-2276143
人事部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