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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春季)外聘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0 18:26:23 来源: 点击:编辑:赵元

    各教学院:

    按照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外聘教师申报材料收集工作。请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合理提出外聘教师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各教学院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人〔202045号)文件要求,做好外聘教师资格审核工作。为保障教学运行秩序和教学质量,请各教学院充分论证,原则上优先协调校内交叉上课解决师资困难,确需聘用校外人员承担教学的,应严格把关外聘教师资格

    2.新聘的外聘教师(第一次聘任),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教学院验证原件,复印件随申请材料交人事部。《外聘教师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栏对应证书填写,未获得专业技术职务,填写“无”。

    3.续聘的外聘教师,若有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务变动,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教学院验证原件,复印件随申请材料交人事部。

    4.为便于汇总及教学部后续流程,请在《外聘教师计划审批汇总表》内填写“新聘”或“续聘”。

    5.申报材料要求及流程:

    《乐山师范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纸质一式一份,电子档一份),《乐山师范学院外聘教师申报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电子档一份),部门审核签字盖章,汇总后统一交教师事务中心3号窗口。全校材料汇总后,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审批。

    6. 经审批同意后的外聘教师与学校签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附件3),签订协议书后请及时反馈人事部。

    7.请各教学院做好外聘教师学期计划、教学安排及管理,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临时增加或更换外聘教师。

    全校申报材料收集截止时间:20231124

    申报材料结论反馈时间及方式:20231130日前,人事部将结论反馈教学院人事信息员,教学院将结论反馈申报人员。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

    2.乐山师范学院外聘教师申报汇总表

    3. 乐山师范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

     

    人事部

    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