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进修学者报名工作的通知》(川高师训〔2018〕6号)通知要求,我校可推选3名教师参加该项目。根据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且符合《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学习管理办法》(乐师院〔2016〕24号)文件相关规定。
2.学校重点培育建设的6大学科集群专业方向的骨干教师、曾为校学术梯队成员且考核合格者优先推荐。
二、工作程序:
1.教师通过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spzx.sicnu.edu.cn)查询接收学校、专业、导师等信息。
2.符合推选条件的教师,通过OA系统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实践锻炼)申请表》自愿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18:00,逾期视同自愿放弃。
2.人事处汇总报名信息后,会同教务处、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及申请人所涉相关教学院确定拟推荐人员,报分管校领导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组织报名和材料报送。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