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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教师进修学习(实践锻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6 10:16:25 来源:人事处 点击:编辑:admin


各教学院:

按照工作安排,现开展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教师进修学习(实践锻炼)申报材料收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教学院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依据《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学习管理办法》(乐师院[2016]24号)中“每学年脱产进修教师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的6%”的原则控制本单位进修申报总人数。

2、各教学院以《乐山师范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中“一流学科创建工程”及“一流人才建设工程”内容作为申报人员专业及学科的总体指导,以《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学习管理办法》的内容作为申报人员具体条件的审核依据。

3、申报材料要求及流程:

申请人通过OA系统《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实践锻炼)申请表》模板进行申请。

填写具体路径为,本人登录OA账号→ “我的模板”(网页左上角)→ “更多”→ “人事处”→ 点击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实践锻炼)申请表》→若有申报支撑材料,请在“插入”—“本地文件”中添加→ 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本人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全校申报材料收集截止时间:12月15日(15周星期四)

全校材料汇总后,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审批。

申报材料结论反馈时间及方式:12月22日(16周星期四)前,人事处通过OA将会审结论反馈申请人本人;人事处网站公布会审结论。

                                 人事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