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工作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学校负责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职能部门。人事部是学校人事管理、人才与师资队伍建设、工资社保福利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
(一)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统筹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2.制定并推进实施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划,指导、检查及评估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督促二级单位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
3.牵头负责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的综合考察和把关,协助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入职教育、校史校情教育、国情教育等。
4.负责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教风评价,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评聘、考核评价、职务(级)晋升等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先进人物评选等活动。
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部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全员聘用工作(包括定岗定编定员);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员及工勤技能人员聘任工作。负责管理岗位五级、六级非领导职务,七级及以下岗位职员的聘用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校各类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调入(出)、校内岗位变动及调配工作。牵头负责教师调离教学岗位、申请回到教学岗位的实施或考核工作。
3.负责人才与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编制并牵头实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省级各类专家、高级人才申报和推荐工作,承担人才与专家队伍的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学术与技术梯队成员等人才队伍选拔、培养、推荐、考核等工作。
4.负责全校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聘任工作。
5.负责全校各类人员工资、福利管理,社会保险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
6.负责全校各类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以及评优、奖惩、考勤工作。
8.负责全校劳动合同工管理工作。
9.负责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工作。
10.负责人力资源(人事)信息的管理维护、统计分析和学校各类报表人事信息数据的上报工作。
11.牵头教师事务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