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教职工兼职(兼课)规范管理,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6-2027学年第1学期教职工校外兼职(兼课)申报备案工作。
1.兼职(兼课)的申报。教职工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兼课)管理办法》(乐师院人〔2025〕61号)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审批表》(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课审批表》(附件2),提交所在二级单位。本次兼职、兼课申报统计时间段为2026年9月至2027年2月。
2.二级单位审批。教职工所在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或部(处、馆)务会研究审批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
3.学校备案。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统计表》(附件3)和《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课统计表》(附件4)电子文档通过OA发至人事处谢川红帆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苏稽校区单位交至立德楼304室,海棠校区单位交至弘毅楼一楼教师事务中心。
人事处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