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根据四川省2025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上、下半年两次进行。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上、下半年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已聘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国公民。
二、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
上半年:3月21日—4 月22日 18:00
下半年:9月18日8:00—10月15日18:00
2. 学校人事部收取个人材料、完成材料初审时间
上半年:4月7日—5月12日
下半年:9月30日—10月31日
三、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材料
1.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导出原件并签字(一份),报学校人事部初审。
2.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3.学历证书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非大陆高校毕业生另需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遗失且认定系统不能验证的(2014年之前取得),需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普通话成绩证明。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人员可免除普通话水平要求。
5.《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其一即可)
6.《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在学校统一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高校指定或认可的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复印件(能力测试学科应与申请学科一致);拟聘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8.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9.社会保险清单(高校连续六个月)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
注意:注册地选择“乐山市”;确认点选择“乐山师范学院”;现从事职业选择“在职教学人员”;个人简历,按自己的专业挂靠至学院专任教师;辅导员申请任教学科只能是思想政治教育。
2.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
3.申请人准备所有的申报材料,于2025年5月9日前将所有原件或复印件上交人事部审核,过期将不再受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人事部将在4月内,于武警医院统一组织完成体检,费用自理(可纳入教职工年度健康体检报销额度)
4.人事部完成材料收集、初审工作。
5.人事部将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材料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颁发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五、提交材料地点、联系电话
1.地点:教师发展中心
2.联系人:邹老师
3.联系电话:2272586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