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人事管理调动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人〔2023〕4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人事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同意调入刘轩同志到我校工作。现将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 |
现聘工作 单位 |
现聘岗位名称及等级 |
拟聘岗位名称及等级 |
刘轩 |
男 |
1981.07 |
四川农业大学,森林培育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
管理六级 |
管理六级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若有情况需要反映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833-2276306(乐山师范学院人事部)
0833-2276324(四川省纪委监委驻乐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人事部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