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乐医保发〔2024〕21 号)、《关于2025年职工大病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乐医保发〔2024〕22 号),现将我校教职员工参加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缴费标准
参保对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含在学校参保的在职人员、编内退休人员。
缴费标准: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265元/人、大病保险缴费标准为60元/人,两项保险合计325元/人。
二、参保缴费方式
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由学校人事部统一申报代缴。保险费代扣由计划财务处执行:在职职工保险费从2024年12月工资中统一扣325元。退休人员保险费从校内待遇发放中统一扣325元。
三、其他说明
1. 未参加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职工不享受学校的医疗救助。
2.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含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工、与学校签订劳务协议人员、以及编外退休人员)参加乐山市2025年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具体操作详见乐医保发〔2024〕21 号、乐医保发〔2024〕22 号。
3. 此项工作涉及到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把宣传解释工作做细做好,务必通知到每个教职工。
人事部 离退休工作处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
1. 关于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2. 关于2025年职工大病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