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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加乐山市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1 16:00:10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编辑:王川

     

    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乐医保发〔202421 号)、《关于2025年职工大病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乐医保发〔202422 号),现将我校教职员工参加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缴费标准

    参保对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含在学校参保的在职人员、编内退休人员

    缴费标准: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265/、大病保险缴费标准60/人,两项保险合计325/

    二、参保缴费方式

    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由学校人事部统一申报代缴保险费代扣由计划财务处执行:在职职工保险费从202412工资中统一扣325退休人员保险费校内待遇发放中统一扣325

    三、其他说明

        1. 未参加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职工不享受学校的医疗救助。

    2. “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含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工、与学校签订劳务协议人员、以及编外退休人员)参加乐山市2025年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具体操作详见乐医保发〔202421 乐医保发〔202422 

    3. 此项工作涉及到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把宣传解释工作做细做好,务必通知到每个教职工。

     

    人事部   离退休工作处

    20241120

     

    附件:

    1. 关于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2. 关于2025年职工大病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