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依照《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乐师院〔2023〕57号)文件相关程序,经个人或单位申报、二级单位初审、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审核,报学校审定后确定支持“专项培训计划”18项,“短期业务提升计划”34项,“学位提升计划”18项,“名校进修计划”9项,“实践锻炼计划”7项。现将2024年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发布到二级单位,请计划内单位、人员严格遵守《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进修培训程序,做好后续进修培训工作。完成进修学习后,及时到教师发展中心办理回校手续和相关认定工作。产生的进修培训费用务必依照提交的预算据实报销。
备注:所有项目执行前均需先在OA中提交《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申请。
未尽事宜,详询教师发展中心:2272586。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