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乐山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办法(试行)》(乐师院[2022]7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意见,为严把拟申报评职称人员教学质量的底线,现就开展近两年(2024年、2025年)拟评职称(教学系列)人员教学质量督查的通知如下:
一、督查原则
学校教学质量督查是对拟申报评职称人员师德、教学情况的摸底,按照客观、公正、严格的原则进行。授课教师要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校听课督查。
二、督查方式
学校采用日常听课和集中讲课的方式进行督查。因进修等原因在督查期间无授课安排的老师,可申请以集中讲课的方式接受教学质量督查。
三、督查范围
督查对象:2024年、2025年拟申报教学系列职称评审的教师(含转评)。
督查时间: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四、相关要求
1.未申请教学质量督查的教师不得参评教学系列职称。2023年申报过教学质量督查的教师,本次可不用申报。
2.请申报教师严肃对待教学质量督查,教学质量督查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3.请拟申报教师于3月27日前向学科归属学院报名并填报《乐山师范学院拟评职称(教学系列)人员接受教学质量督查汇总表》(简称汇总表)。
4.请各相关学院于3月29日前将盖章后的《汇总表》OA文档流转至人事部朱国仁老师处,逾期将视为不申报。
联系人:朱国仁 电话:0833-2276306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3月19日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拟评职称(教学系列)人员接受教学质量督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