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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拟申报评职称人员教学质量督查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09:05:57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编辑:admin

    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乐山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办法(试行)》(乐师院[2022]7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意见,为严把拟申报评职称人员教学质量的底线,现就开展近两年(2024年、2025年)拟评职称(教学系列)人员教学质量督查的通知如下:

    一、督查原则

    学校教学质量督查是对拟申报评职称人员师德、教学情况的摸底,按照客观、公正、严格的原则进行。授课教师要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校听课督查。

    二、督查方式

    学校采用日常听课和集中讲课的方式进行督查。因进修等原因在督查期间无授课安排的老师,可申请以集中讲课的方式接受教学质量督查。

    三、督查范围

    督查对象:2024年、2025年拟申报教学系列职称评审的教师(含转评)。

    督查时间: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四、相关要求

    1.未申请教学质量督查的教师不得参评教学系列职称。2023年申报过教学质量督查的教师,本次可不用申报。

    2.请申报教师严肃对待教学质量督查,教学质量督查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3.请拟申报教师于3月27日前向学科归属学院报名并填报《乐山师范学院拟评职称(教学系列)人员接受教学质量督查汇总表》(简称汇总表)。

    4.请各相关学院于3月29日前将盖章后的《汇总表》OA文档流转至人事部朱国仁老师处,逾期将视为不申报。

    联系人:朱国仁 电话:0833-2276306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3月19日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拟评职称(教学系列)人员接受教学质量督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