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乐师院〔2023〕127号)、《乐山师范学院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乐师院〔2023〕130号)文件精神,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对2024年2月29日前临近退休拟竞聘高一等级岗位的人员审核、评议,学校岗位聘用工作组于2024年1月10日审核、评审通过,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周自用:管理七级
公示期:2024年1月12日至1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纪委办和人事部反映。
纪委办公室:2276324 人事部:2276306
人事部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