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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 10:23:04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编辑:王川

    校内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本年度的职称评审依据为《乐山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办法(试行)》(乐师院〔2022〕70号),按照省上要求,由学校自主评审。

    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所在二级单位考核推荐、正式报名、业绩审核、资格审查、公布评审岗位指标、学科评议组初评、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发文聘任、评审结果上报备案等程序规范开展评审工作。

    二、具体安排

    (一)9月15日:召开2023年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工作部署会,全面启动本年度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二)9月11日—12日:已预报名的申报人到各二级单位提出参评申请,提交《高等学校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将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成果原件、各类业绩证明材料等(用编织袋装好、在袋子贴标签,写上姓名、申报职称、学科)提交审核。

    (三)9月13日—19日:各二级单位考核推荐组推荐申报人选。考核推荐组负责核实申报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评审条件,做好政治审查、师德情况审查等工作;初审科研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初审教学工作量,并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参加学校的职称评审。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人,考核推荐组一律不得推荐参评。申报人须经考核推荐组组长签字同意推荐后,方可正式报名。

    (四)9月20日--25日:申报人到校职改办(人事部)正式报名。

    1、申报人各类表格中所填的所有科研论文、著作和教材都要求进行查重。请今年拟申报职称的教师预先做好教学、科研等各类业绩成果的收集整理和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查重工作。

    学校规定:申报人各类表格中所填的科研论文、著作和教材等均要求进行查重;报名时,所有科研成果必须附查重证明。由图书馆或图书馆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人的所有科研成果在报名前进行查重;申报人需对本人提交的查重材料与原件材料的一致性作出承诺并对查重结果签字确认。其中,论文的重复率不超过20%,学术专著的重复率不超过20%,编著的重复率不超过40%,教材的重复率不超过60%。原则上凡重复率超过规定比例的科研成果均为无效成果。若因成果为年谱、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等而导致重复率过高,经申报人申请,可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鉴定成果是否有效。

    2、申报人到校职改办(人事部)正式报名。申报人报名时需提交有考核推荐组组长签字确认的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将申报表的电子文稿发至邮箱876790740@qq.com

    3、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成果原件、各类业绩证明材料等(用编织袋装好、在袋子贴标签,写上姓名、申报职称、学科)。

    4、申报各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需提供两篇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正式发表的本专业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独撰的科研论文复印件一式两份(需用A4的纸复印封面、目录、内容正文、有印刷码的封底),若送审著作则交原件一式两份。

    5、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代表作鉴定费由个人承担,报名时校职改办(人事部)开据缴费通知单,并持缴费通知单到计财处缴费。缴费标准为2份中文期刊600元/人、1份中文期刊与1份外文期刊或著作800元/人、2份均为著作或外文期刊1000元/人。

    (五)资格审查并公示。由分管校领导主持,资格审查组对拟评人员的基本申报条件进行审查。由人事部对申报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由科研处对申报人的科研成果、成果转化效益等业绩进行审查,由图书馆或图书馆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人的相关科研成果进行查重,由教学部对申报教学系列职称人员进行教学工作量审核,由教师发展中心牵头对申报教学系列职称人员的教学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价,由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对申报实验系列职称人员进行实验工作量与质量审核,其他辅系列由对应的部门对申报人的业绩进行审查。最后由人事部将各部门的审查情况汇总,提交资格审查组审定,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和通过人员的个人情况、师德情况、各类业绩情况在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学科评议组开展学科评议工作。各学科评议组完成全面审查、申报人员校内答辩、学科评议组评议等工作,并由联络员统一将所有材料汇总后交校职改办(人事部)(需填完学科组评审意见、签字、盖章)。

    (七)通过学科评审人员名单公示。将学科组评审通过人员的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八)学校职称评委会开展评审工作。

    (九)校评审结果公示。将拟晋升职称人员的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发文聘任、评审结果上报备案、变更岗位等级等工作。

    、有关规定

    (一)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

    (二)任现职以来至申报2023年8月31日止,申报人所取得的各类公开正式发表、新立项或新获得的业绩成果方为有效成果,论文清样、出版证明、项目或获奖公示等均不能按已取得计算。申报2023年9月1日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计入下一轮职称申报使用。

    (三)按照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实行服务期制,凡取得了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教师,服务期均为5年,按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合约管理。

    (四)高等学校自主评审结果仅在本单位有效。

    请申报人密切关注校园网和人事部网页上与职评有关的通知。


    联系人:聂丽、张顺国 联系电话:2276143


    乐山师范学院职改办

    2023年9月8日


    附件一.按照如下学科、专业组建评议组:

    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法学、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外国语言文学、体育学、艺术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学、农学、管理学

    附件二.表格

    1、高等学校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

    2、高等学校职称申报情况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