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21号)和《关于补充申报2023年第一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603号)文件要求,经本人申报,学校对2023年第一批补充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的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刘进同志于2023年4月,获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符合川人社发〔2022〕2号第六条可以申请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规定。
现将刘进同志申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1日—25日。对以上如有异议,请于7月25日前以实名形式,口头或书面向纪委办反映。
纪委办电话:0833-2276324
人事部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