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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16:12:04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 点击:编辑:黄凯

    各二级党组织(教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后勤党总支、离退休党总支、图书馆直属党支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川教函〔202320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师德学习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及对象

    1.学习时间:2023628-720日。

    2.学习对象:全校教职工。

    二、学习内容及目标

    1.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2.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

    3.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

    4.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最美教师、“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三、学习方式

    1.集中学习。各二级党组织自主组织集中学习,做好记录和宣传报道。

    2.个人自学。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相应学段实名注册后可进行报名学习。

    专题包括学时课程和拓展资源。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提供教师学习的拓展性资源,不作学习要求。

    四、相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组织落实。

    2.请各二级党组织将学习开展情况及时发布在本单位网站,并投递校园新闻文化网,宣传和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3. 2023720日前以二级党组织(教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后勤保障服务部党总支、离退休党总支、图书馆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总结报告发送至邮箱136652154@qq.com

    联系人:邹心怡 电话:2272586

     

    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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