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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教职工校外兼职(兼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 08:46:42 来源:人事部 点击:编辑:邓昕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教职工校外兼职(兼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教职工:

    为加强教职工兼职(兼课)管理,纠正不规范的兼职兼薪行为,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年教职工校外兼职(兼课)申报材料收集工作。

    1. 兼职(兼课)的申报:教职工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兼课)管理办法(试行)(乐师院人〔202028号)》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审批表》(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课审批表》(附件2),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兼职、兼课申报统计时间为20236月至20246月。

    2.二级单位审批:教职工所在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或部(处、馆)务会提出审批同意后,报人事部备案。

    3.学校备案:202369日前,请二级单位将《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统计表》(附件3)和《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课统计表》(附件4)纸质材料交人事部,电子文档通过OA发至赵元

    联系人:赵元

    联系电话:2276306

    人事部

    202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