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3年5月起开展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考核、临近退休人员竞聘高一等级岗位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考核
(一)人员范围
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截止2023年6月30日试用期已满拟转正定级的人员。
(二)考核组织与程序
1.被考核人员选填《乐山师范学院聘任职务申报表》(职员和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适用)(附件1)报所在单位。
2.各单位对截止2023年6月30日试用期已满的新聘教职工进行试用期考核,并签署考核结论( “合格”或“不合格”)和是否同意拟聘职务的意见。
3.学校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公示。
二、临近退休人员竞聘高一等级岗位
(一)人员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即将退休,拟竞聘高一等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且符合相应岗位晋级条件的教职工。
(二)考核组织与程序
1.凡2023年12月31日前即将退休,并符合《乐山师范学院关于职员晋级竞聘、转岗竞聘五级及以下非领导管理岗位办法》(乐师院〔2022〕186号)文件规定的职员晋级、专业技术转岗晋聘条件的人员,填写《职员岗位晋级申请表》(附件2)或《转岗聘任申请表》(附件3);符合《乐山师范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管理与全员聘用实施细则》(乐师院委〔2019〕75号)文件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实施细则)规定的具体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申报表》(附件4)。
2.将申请表、聘任岗位等级或现职务聘任文件的复印件(盖档案馆鲜章)、年度考核优秀复印件(盖档案馆鲜章)、专业技术晋级人员科研成果原件等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资格审查和学术评议通过后,统一交人事部。人事部根据工作需要和文件精神,按规定程序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组织竞聘。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申报人员的资料核实、考核、初审、评议等职责,临近退休人员竞聘高一等级岗位于5月12日前、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于5月19日前将纸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电子稿、相关申报资料(一套)报人事部。
2.申报人员自行下载相应表格模板填写(见附件)。
附件:
1.聘任职务申报表(职员、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转正定级适用)
2.职员岗位晋级申报表(退休人员拟晋聘高一级职员岗位人员适用)
3.转岗聘任申请表(退休人员拟转聘专技或管理岗位适用)
4.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申报表(退休人员拟晋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适用)
5.试用期满拟转正定级考核人员名单
联系人:万柳岑,0833-2276306
人事部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