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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10:01:29 来源: 点击:编辑:邹心怡

    各相关教师:

    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文件精神,2023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工作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1.近几年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

    2.现已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条件,但未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

    二、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名时间: 3248:00414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学校人事部收取个人材料、完成材料初审时间:531日前。

    三、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材料

    1.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历认证书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遗失且认定系统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普通话成绩证明

    4.《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学校统一指定的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附件)。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清单(保险单由人事部统一打印)。

    8.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四、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程序和要求

    1.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

    注意:注册地选择乐山市;确认点选择乐山师范学院;现从事职业选择在职教学人员;个人简历,按自己的专业挂靠至学院专任教师;辅导员申请任教学科只能是思想政治教育

    2.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

    3.申请人准备所有的申报材料,于2023531日前将所有原件或复印件上交人事部(余珈莹)审核,过期将不再受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体检暂定在乐山市武警医院,时间待定。

    4.人事部完成材料收集、初审工作。

    5.人事部将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材料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颁发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五、提交材料地点、联系电话

    1.地点:教师事务中心(弘毅楼1楼)

    2.联系电话:2278296

    人事部

    2023327


    • 附件【体检表.pdf】已下载
    • 附件【能力审查表.pdf】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