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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5 16:24:11 来源: 点击:编辑:李同果

    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评价考核实施办法》(乐师院委〔202177号)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与对象

    1.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综合评价原则,全面、客观评价教职工年度师德表现,将其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考核对象为全校在岗教职工(包括在编人员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

    二、考核内容

    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主要依据,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爱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十个方面(见附件1)。

    三、考核结果

    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程序

    1.自我评价。教职工本人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考核内容,进行个人总结、自我评定,作出评价等级。

    2.学生测评。任课教师的学生测评等级可将每学期教学管理系统中学评德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其他人员学生测评结果优秀率达到90%及以上该单项即为优秀。

    3.同事互评。主要以本单位的员工为主、服务对象为辅,互评结果优秀率达到90%及以上该单项即为优秀。

    4.综合评议。各二级党组织考核小组根据自我评价、学生测评、同事互评,结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要求、教职工个人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次。

    5.结果反馈。各二级党组织考核小组向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反馈综合评议结果。确定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要向教职工说明理由。

    6.异议处理。教职工对师德考核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考核小组申请复核,由考核小组组织复核并做出结论。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由其负责组织对相关情况进一步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结论。

    7.学校审定。各二级党组织提交的考核结果,由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是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内容的重要内容。

    2.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教师资格认定、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工作的首要依据。

    六、考核时间及材料报送

    1.师德考核请在2022128日之前完成。

    2.《乐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1份(需签字盖章)于2022129日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弘毅楼303室),电子版通过OA文档资料流转清单发送至赵元,联系电话:2276306

    3.其余考评材料(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综合评议等)各二级党组织存档备查。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标准

    2.乐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测评表

    3.乐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