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评价考核实施办法》(乐师院委〔2021〕77号)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与对象
1.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综合评价原则,全面、客观评价教职工年度师德表现,将其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考核对象为全校在岗教职工(包括在编人员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
二、考核内容
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主要依据,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爱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十个方面(见附件1)。
三、考核结果
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程序
1.自我评价。教职工本人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考核内容,进行个人总结、自我评定,作出评价等级。
2.学生测评。任课教师的学生测评等级可将每学期教学管理系统中“学评德”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其他人员学生测评结果优秀率达到90%及以上该单项即为优秀。
3.同事互评。主要以本单位的员工为主、服务对象为辅,互评结果优秀率达到90%及以上该单项即为优秀。
4.综合评议。各二级党组织考核小组根据自我评价、学生测评、同事互评,结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要求、教职工个人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次。
5.结果反馈。各二级党组织考核小组向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反馈综合评议结果。确定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要向教职工说明理由。
6.异议处理。教职工对师德考核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考核小组申请复核,由考核小组组织复核并做出结论。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由其负责组织对相关情况进一步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结论。
7.学校审定。各二级党组织提交的考核结果,由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是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内容的重要内容。
2.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教师资格认定、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工作的首要依据。
六、考核时间及材料报送
1.师德考核请在2022年12月8日之前完成。
2.《乐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1份(需签字盖章)于2022年12月9日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弘毅楼303室),电子版通过OA文档资料流转清单发送至赵元,联系电话:2276306。
3.其余考评材料(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综合评议等)各二级党组织存档备查。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标准
2.乐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测评表
3.乐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