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学校学术与技术梯队建设的有关规定,将进行梯队成员届满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届满考核对象
管理期内的梯队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二、个人自查
请梯队成员务必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学术与技术梯队成员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乐师院〔2018〕24号)(见附件2)相关要求,按照各自的目标任务认真总结,如实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术与技术梯队届满考核检查表》(见附件3),并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乐山师范学院学术与技术梯队届满考核检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两份)一并提交给所在学院初审。成果计算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所在学院初审
各学院负责人要牵头根据目标任务和届满考核检查表对梯队成员完成情况认真进行审核,提出考核意见,于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本学院考核对象情况《(XXX)学院2022年学术梯队成员考核一览表》填写(见附件4)。
四、学校考核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在2022年12月16日提交《乐山师范学院学术与技术梯队届满考核检查表》(电子版及两份纸质版)和《(XXX)学院2022年学术梯队成员考核一览表》(电子版)提交至学校人事部。逾期未提交相关考核材料的教师,视为放弃考核。人事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顺国
联系电话:0833-2276143
乐山师范学院人事部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1:学术梯队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2:乐师院〔2018〕24号关于印发《乐山师范学院学术与技术梯队成员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3:乐山师范学院学术与技术梯队成员届满考核表
附件4:(XXX)学院2022年学术梯队成员考核一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