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与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大力选树师德先进典型,着力营造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的良好氛围,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六届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与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开展第六届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教师,已获师德标兵称号的不参加本次评选表彰活动。
(二)评选名额
各教学院党委向学校推荐候选人1名,学校最终评选出第六届师德标兵不超过 5名、师德先进个人不超过10名。
(三)评选条件
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应师德高尚,工作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获得学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年度影响力人物、“我心目中好老师”“最美青年教师”(含提名奖)“三育人先进个人”“师德封面故事”报道等至少1项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书育人称号且业绩特别突出、成效优异显著。
2.截止2022年3月已在学校连续工作4年以上,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修身立德,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为教育教学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3.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个性,理解学生情感,包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近四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
4.以身作则,遵章守纪,严谨治学,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近四年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教学行政事故处理。
5.获得优秀党员、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获得省级及以上全国优秀教师、教书育人名师等荣誉称号的可直接推荐为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1.2022年6月30日前,各教学院党委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在本单位范围内认真开展民主推荐工作,以党政联系会议等形式集体研究确定1名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500字简要事迹材料、2000字育人故事材料,以及候选人推荐表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宁明志老师。
2.2022年9月30日前,各教学院党委将4分钟候选人宣传短视频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候选人宣传短视频参考“学习强国”先进个人视频制作,学校将优秀视频向“学习强国”等平台推荐宣传。
3.2022年10月30日前,各教学院党委所推荐的候选人经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教学部、科研部、学工部、校团委、校工会、地合办等联合审核后,报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评审。
4.2023年1月30日前,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会,评审会上由推荐单位到会介绍情况,由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打分投票表决,提出第六届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建议名单,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5.2023年3月20日前,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将评选结果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审定后,由学校发文表彰。
(五)表彰奖励
1.评选出的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在学校2023年庆祝教师节大会上进行集中表彰,授予学校第六届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装入教职工人事档案,收入教师风采录中;同等条件下,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优评奖等中优先考虑。
3.学校优先推荐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师师德先进评选表彰,并向省市级媒体推荐宣传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
4.本次活动评选“优秀组织奖”4个,按学校相关规定划拨经费作为活动组织经费。
二、开展师德标兵候选人先进事迹宣传展示活动
(一)师德标兵候选人先进事迹网络展播。通过学校新闻文化网、官方微信、官方微博、QQ智慧校园等学校网络宣传媒体,连续展播师德标兵候选人先进事迹。
时 间:2022年9-11月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学工部、校团委
(二)师德标兵候选人先进事迹线下宣传。通过乐山师院报、沫若之声广播、宣传橱窗、校园公告栏,持续宣传师德标兵候选人先进事迹。各教学院党委充分调动学生、教师组织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
时 间:2022年9-11月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各教学院党委
配合单位:校工会
三、开展“学习标兵事迹、争做‘四有’好老师”师德教育活动
(一)以“学习标兵事迹、争做四有好老师”为主题,各二级党组织召开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在专题学习师德标兵先进事迹基础上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讨论,着力形成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的良好氛围。
时 间:2022年12月-2023年5月
牵头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配合单位:党委宣传部
(二)师德标兵面向学生、教师作报告会,非毕业年级全体学生开展“学习今日标兵高尚师德,争做明日四有好老师”主题班会活动。每个班级于12月31日前向学工部报送1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体会文章。
时 间:2022年12月-2023年5月
牵头单位:学工部
配合单位:各教学院党委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开展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与宣传教育活动,是学校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着力培养“四有”好老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重要举措,各教学院党委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认真做好第六届师德标兵评选表彰与宣传教育各项工作。
(二)严格标准,注重挖掘
要按照评选条件标准严格把关,对于推荐上报的人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一律取消推荐评选名额,不再补推人选。要认真挖掘推荐人选先进事迹蕴含的育人价值,报送的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洁、准确翔实,典型事迹要生动鲜活、形象丰满、感染力强,切实讲好立德树人背后的“乐师故事”。
(三)强化宣传,提高实效
各教学院党委要通过新闻文化网等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共同营造良好的选先进、学先进良好氛围。要以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与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为契机,深入开展“身边的榜样”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各教学院党委要进一步做好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的提醒帮助,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获得者要再接再厉、更加自持自警,若在被表彰后出现师德行为禁止性情形的,一律收回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附件:第六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