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疫情防控秩序,加强教职工纪律性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及《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乐师院[2017]113号)相关规定,学校再次重申加强教职工日常考勤管理工作。
1.各单位要建立并完善登记、审批、销假制度,指定专人逐日做好假缺人员的备案登记工作,如实记录包括迟到、早退、各种假缺等不在岗的情况。对违反考勤纪律的教职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批评教育。
2.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师德督导随机对校内各单位(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的实地检查,同时抽查考勤备案登记情况。
3.全校教职工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上课)或完成其它工作任务。要求坐班的,需遵守坐班制的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提前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公临时外出校园需备案;任何类别的请假均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对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且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并与师德师风考核、年度考核等挂钩。请各单位加强教职工的管理和思想教育,宣传到位。
特此通知
人事部 纪委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